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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到房之后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接下来将由重庆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重庆房产纠纷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要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和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参阅本节第四项退房纠纷的处理),其它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限期修复,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因修复造成交房延误的,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房屋的质量应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依据,购房者对房屋质量存有疑虑的,可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重庆房产纠纷律师,重庆房产纠纷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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