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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人的条件

来源:重庆房产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cqviplawfcls.com/   时间:2017-02-12 14: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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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债权转让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转让人需要满足怎样一些条件呢,希望对您有帮助。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对内效力,即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合同的效力。对债权人与受让人而言,通知并不是债权让与的构成要件,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债权让与协议,该协议即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是否通知并不影响债权的让与。

  债权转让的转让人必须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延伸阅读】

债权转让的限制: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

  2、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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