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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律规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申请、继承人身份证、原房地产权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证明文件、公证书、房屋估价表等材料。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接下来将由重庆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重庆房产纠纷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定继承房地产需要哪些手续资料?

  法定继承房产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书;

  2.继承人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房屋估价单。扩建、改建房地产登记提交:

  1.申请书;

  2.房屋权利人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权证;

  4.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5.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筑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8.房屋竣工平面图;

  9.公有房屋需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筑面积核定通知单;

  10.其他有关文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父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有哪些

  1、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

  2、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

  3、公证机关应当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4、房地产交易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5、资料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房产证明。

  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财产需要申请、继承人身份证、原房地产权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证明文件、公证书、房屋估价表等材料,具体规定如上。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重庆房产纠纷律师,重庆房产纠纷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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