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房产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cqviplawfcls.com/ 时间:2023-01-04 15:01:56
作为房产继承,应先办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再做继承权公证。取得公证书后,即可办理财产过户手续。如果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财产转移,继承人就不能自由处分财产。接下来将由重庆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重庆房产纠纷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作为遗产如何继承?
财产继承按下列程序办理:
1.房屋继承手续应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并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该房屋的产权证或其他证明;
(3)户口簿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遗嘱继承权公证还需提交其他材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遗赠接受公证证明(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二、继承的房屋如何缴纳遗产税?
继承的房子没有遗产税,但尚敬律师提醒,继承人需要缴纳其他税费:
1.继承权公证的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继承人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继承和转让的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3.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需要缴纳1.5%的契税。
3.继承的遗产可以执行吗?
继承的遗产可以执行。分割遗产时,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当清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责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清偿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应当向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重庆房产纠纷律师,重庆房产纠纷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